手中“钥匙”不够珍惜莫忘条码这套系统 - 上海威至敦条码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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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钥匙”不够珍惜莫忘条码这套系统

2011-05-11 09:17

用条码扫描器对商品包装上的条码轻轻一扫,屏幕上很快就能够显示出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超市可以说是人们接触商品条码最多的地方。然而在物流、配送等诸多领域,商品条码也在一展身手。记者昨天从市质监局所属大连市标准化信息中心条码业务部即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大连办事处了解到,条码作为全球通用的商品标识符号,虽已开始受到我市企业的重视,但与宁波、深圳等发达城市相比,我市还有较大差距。据最新统计,我市企业商品条码保有量为1100多家,仅相当于宁波、深圳条码保有量的1/2和1/3。 
   紧迫感还不强 
   业内人士将条码形象地比喻为我国产品进入全球商品信息库的一把钥匙,除了零售商品,条码技术还可以用来给产品的运输包装、企业的资产以及位置等进行编码,满足了现代供应链管理中生产、订货、仓库管理、运输、零售等各个环节的物品标志要求。 
   记者了解到,我市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保有量之所以还不高,主要是因为企业的意识及相关产业信息化程度与南方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推广条码的过程,也是实现管理信息化及自动化的系统工程,因为条码推广的背后需有一个巨大的信息数据平台,而我市有些行业如物流业、配送业信息化程度还有待于提高。目前虽然各大超市已普遍采用商品条码结算,但各大商场使用商品条码结算还不普遍,市内各配送中心采用箱码( ITF-14)补货的也不多。我市一家物流企业曾经申请了条码,但由于其上下游企业没有普及条码,从而导致申请的条码处于无用状态。 
   手中“钥匙”不够珍惜 
   记者还了解到,有的企业即使拿到了商品条码这把“钥匙”,但也不够珍惜,随意丢“钥匙”的现象也不容忽视。据了解,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依据 E AN.UCC系统的通用规范,对企业及商品进行编码,以保证每一家企业生产的每一类商品项目的编码独一无二而且全球通用。任何一家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都可以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商品条码并成为ANCC系统成员。 
   使用条码需每两年办理一次续展手续(复审),并要按规定交纳使用费,但有的企业就为了节省几千元钱,逾期不办理续展手续导致条码被注销,个别企业甚至违法使用已注销的条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冒用未经编码中心核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但有的企业经常“冒领”别人的“钥匙”,去年年末我市一家企业就因冒用了北京一家同名食品企业的商品条码,而受到了质监部门的查处。此外,一些超市经常用店内码覆盖系统成员申请的商品条码,以收取“进店费”、“条码打印费”,增加了供货企业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申请条码的积极性。 
   针对我市目前应用商品条码的现状,市标准化信息中心条码业务部有关负责人认为,除了要深入开展条码宣传工作,加大对条码违法使用的监察力度外,更主要的还是要靠企业法律意识和市场意识的提高。全球贸易和电子商务正成为今天的时尚,国际物品编码协会与全球商业联盟合作提出了数据同步(GDS),基于EAN.UCC系统,为电子商务构建一个统一、高效、全球唯一的商品信息交换平台。也就是说,使用商品条码的企业可以通过全球数据同步,将产品信息发布到全球数据池中。企业进入这个交换平台是大势所趋,而取到条码这把“钥匙”是前提。